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望城特勤站食堂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工程/其他建筑工程,工程/安装工程/通风和空调设备安装,工程/安装工程/智能化安装工程/其他智能化安装工程,工程/安装工程/其他安装 | ||
采购单位 | *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安市金安区皋城中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观街*期**-***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附件2 | 中标(成交)公告.*** |
*、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望城特勤站食堂改造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市裕安区苏埠镇陵波村苏戚路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 | *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望城特勤站食堂改造项目 | 该工程为*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望城特勤站食堂改造项目,工程主要内容为:地面、墙面、顶面、配套水电、空调、安防系统改造及新增食堂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 | *** | 皖************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元(人民币)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它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观街*期**-***,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安徽省*安市金安区皋城中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观街*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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