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旅游观光专线东堤、南堤、西堤段景观工程 | 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 | 名称:宁波大美海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应家棚村 联系人:*** 电话:****-******** | 代理机构: | 名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聚晖路***号 联系人:***、杨桂兰、王旭珠 电话:****-******** | |||||
标段(包)名称: | 旅游观光专线东堤、南堤、西堤段景观工程施工 | 标段(包)编号: | ***********************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条件或由(1)(2)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1)业绩要求:自****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达到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完成时间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施工业绩根据以下①或②业绩证明资料确认:①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信息平台指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库*平台信息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任*平台);②中标通知书(法定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项证明资料。(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实际造价或规模或项目内容等评审因素的,还需提供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准)。 如业绩证明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是分包业绩,在竣工验收资料中不能体现分包单位名称的项目不予认可。当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同业绩的,以分包单位为准,其它单位不予认可。 (2)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自****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达到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的单位;③ 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提供近*月(****年1、2、3月份)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电子章的网上打印件。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1 | 浙江金峨生态建设有限公司;鸿远钢构有限公司 | **,***,***.**元 | ***天 | 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次性验收合格 | 包琴娜 | 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 *********** | 符合要求条件 | |
1 | 同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中望建设有限公司 | **,***,***.**元 | ***天 | 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次性验收合格 | 陈慧慧 | 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 | 符合要求条件 | |
1 | 浙江滕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元 | ***天 | 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次性验收合格 | 曹昊迪 | 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 /*********** | 符合要求条件 | |
1 | 浙江昌烨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书韬建设有限公司 | **,***,***.**元 | ***天 | 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次性验收合格 | 姜鲁 | 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 | 符合要求条件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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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 | |||||||
公示起止日期: | ****-**-**至****-**-**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线上 | |||||||
评标时间: | ****-**-** **:**:** | 评标地点: | 评标* | |||||
行政监督机构: | ***************** | 电话: | ****-******** | |||||
信息来源: | 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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