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号
*、项目名称:
亳州市第*小学食堂厨具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周棚街道颍东路**号阜阳临沂商城**-7#楼***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人餐桌椅 品牌:欣德 规格型号:**-***、连体 数量:**套 单价:****.**元 |
*、评审专家名单:
张秀芹 、吴前进 、孙晓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费收取以成交金额为基数计算,取费标准:****元以下:成交金额*1.5%,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收取,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公告发布期限:***4年5月**日
3.开标日期:***4年6月6日
4.资格能力条件:本项目未作要求
5.业绩:本项目未作要求
6.信誉(荣誉获奖):本项目未作要求
7.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未作要求
8.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1.合肥秦准厨房用具有限公司没有提交最后报价;2.浩含(宁波)实业有限公司,分项报价表中热烹饪间序号3双层夹层汤锅填写内容未响应更正公告要求,符合性检查不通过。
9.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 详见附件
**. 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4年**月**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领取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
地 址: 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汤王大道****号
名 称:****************
地 址:亳州市国购汇金广场B座3楼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纪工
电 话: ****-******* *********** ***********
*、附件
1.谈判文件
2.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中小企业声明函
****年**月**日
发售稿-亳州市第*小学食堂厨具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谈判文件.***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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