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经开区马边飞地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及生态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厂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1、设计单位人员:(3)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建筑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具有市政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5分;具有*级注册建筑师加1分,本项最高得2.5分。更正为“1、设计单位人员:(3)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或建筑类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具有市政或建筑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5分;具有*级注册建筑师加1分,本项最高得2.5分”。2、施工单位人员:(2)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给排水类中级职称得1分,具有市政给排水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5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加1分。本项最高得2.5分。更正为“2、施工单位人员:(2)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给排水类中级职称得1.5分,具有市政给排水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5分,本项最高得2.5分”。
2、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3、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川锦鑫川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6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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