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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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年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服务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0*元 | ||||||||||
最高限价:**.0*元 | ||||||||||
采购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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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年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财库【****】**号、财库【****】***号、节能环保等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的政府采购中没有发生过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应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根据财库(****)***号文的规定,供应商投标报名前应自行查询自身是否具有上述情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山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投标单位须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力量和完善的技术机构,有相关软硬件设备;(4)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材料乙级或结构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含铁路检测参数);(5)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对所投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解后响应、报价;(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年6月**日0时0分至****年6月**日0时0分,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 ||||||||||
3.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应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供应商在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网上报名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 ||||||||||
4.售价:0 | ||||||||||
*、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年6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 ||||||||||
2.地 点: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提交上传。(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见枣庄市公共资源网→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详情咨询:**********。) | ||||||||||
*、开启: | ||||||||||
1.开启时间:****年6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 ||||||||||
2.开启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 ||||||||||
*、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1.关于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修改、澄清、补充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公告*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如因未及时查看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本项目开标现场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开评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 | ||||||||||
地 址:枣庄市光明大道****号(********)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 称:************ | ||||||||||
地 址: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县(区)锦水长街**号***室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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