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仁怀市****年增发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诱虫灯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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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名单
序号 | 统*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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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总价 | 人民币******元 |
仁怀市****年增发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诱虫灯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省仁怀市粮油收储有限总公司委托 贵州宏达盈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的 仁怀市****年增发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诱虫灯采购 招标已于**24年06月**日上午**时**分 在贵州宏达盈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开标、评标,根据评审成员出具的评标报告及投标文件内容,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综合得分:**.**
交货期:采购人指定时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综合得分:**.**
交货期:采购人指定时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综合得分:**.**
交货期:采购人指定时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结果公示至 ****年 ** 月 ** 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局**号令)或《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贵州省仁怀市粮油收储有限总公司投诉(电话:***********)。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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