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道庆元县景庆交界至照田圩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 标项目经理部建筑工程*切险及第*者责任险保险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 **:**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标段**:
包件名称、编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综合得分 |
备注(第*中标候选人其它) |
1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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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候选人 |
2 |
******* |
/ |
/ |
**.**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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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
/ |
/ |
**.** |
其它 |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具体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包件名称、编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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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流标情况
包件名称、编号 |
流标原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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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渠道和联系方式
1.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点击“投标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按钮, 选择需要提异议的项目,输入异议的内容,选择“问题类型”为异议,上传相关附件(如有),提交异议。上传的异议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由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2.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道庆元县景庆交界至照田圩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 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贤良镇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其它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年6月**日至****年6月**日。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排名第*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投标人对招标人异议回复不满意,可按照招标文件在规定时限内在线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司全称):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道庆元县景庆交界至照田圩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 标项目经理部
****年6月**日(发布当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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