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凉亭镇茶叶加工设备采购项目(*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宿松县凉亭镇凉亭河通政街**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中*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潜山南路***号蔚蓝商务港F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徽采云任务书编号: ****************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凉亭镇茶叶加工设备采购项目(*次)
首次公告日期:***4年5月7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原成交供应商在签收成交通知书后,未按照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延续第*成交候选人“***********”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岳西县莲云乡腾云村(县经济开发区)
成交金额:********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3*****.**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智能双热风复合杀青理条机 品牌:新长城 规格型号:****-******* 数量:1台 单价:*****元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按国家发改委发改**[****]***号文计取,金额为:****元,由成交人支付。
更正日期:****年6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1.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宿松县凉亭镇凉亭河通政街**号
联系方式:***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中*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栋**-**号
联系方式:*** *** ****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
*、附件
1、询价文件
2、评标情况*览表
3、中小企业申明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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