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芜湖市镜湖宜居(宜业)公司工程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单位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天门山街道荷塘月色4号综合楼***室
成交费率:**%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人名大道A幢***号门面
成交费率:**%
*、评审专家名单:
徐正兴、邓川平、葛道洲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代理服务费计算不足****元按****元收取。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无效投标单位:无
(*)成交供应商业绩:
**************:1、长江制药厂宿舍保障性租赁住房室内装饰及基础设施工程清单控制价编制;2、铁山宾馆维修更新项目*期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
***************:1、安丰村仓储烘干建设项目清单及控制价编制;2、双坝村小庄自然村石子路修建及水塘清淤项目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民生路凯帆大厦***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轩迎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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