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枢纽南门户***-**-**地块项目节能评估及能效测评服务,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人为************,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东至南塘河规划沿河绿地,南至汇诚路,西至纵*路,北至规划道路。本项目为商业和商务综合用地(**+**),地块用地面积约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平方米。容积率控制在2.0-3.0,办公占比**%-**%,商业占比**%-**%,建筑密度≤**%,绿地率≥**%,地下室3层。
2.2招标范围:宁波枢纽南门户***-**-**地块项目的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报告书编制及竣工能效测评报告编制。
2.3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报告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为止。
2.4质量要求:按国家建筑节能的要求、内容、深度,完成工作内容,达到符合城乡与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工作要求。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重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4.1重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年 6 月 **日9:**至****年 6 月 **日 **:**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重招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自行免费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系统使用费。
4.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5不同投标单位若出现**地址、网卡***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的情形,以阳光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为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5.重招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重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4年 7月 1日**时**分,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投分平台(鄞州区宋诏桥路**号凤凰新村**幢综合楼5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元。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 6 月 ** 日**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航空路 ***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人:************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号华商大厦4楼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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