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及给排水改造工程项目(***)(****-********-*********) 第*次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修正: (*)、招标文件第*章1.2.1资金来源更正为:政府投资及企业配建。 (*)、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增添条款: 说明:本项目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故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条款第*条更改为: 本项目政府出资 0.6 *元(包含工程建设其他费及预备费),超出0.6*元之外的由中标企业自行配建,其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工程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预付比例不低于政府投资额(即 0.6*元)的 **%,不高于政府投资额(即0.6*元)的 **%。政府投资部分工程进度款按 **%比例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按照政府投资金额(即 0.6*元)的 1.5%,鼓励以银行保函的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责任的,缺陷责任期到期后,发包人按规定返还保证金。(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投标人须知的其他内容不*致或相抵触) (*)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3.2.4条中的“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更改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其中工程建设费 *****.** *元、设计费 ***.** *元、工程预备费***.***元(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备注:投标人投标总报价超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文件处理。 (*)添加附件:本项目初步设计,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