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惠水县好花红镇****年东西部协作桶装水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 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惠农领办【****】**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0%,非政府投资比例: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好花红镇小龙村 。 | |||||||||||||||
2.2 建设规模:总投资****元,建设内容:建设围墙工程、场地硬化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采购**吨/时水处理系统*套、吹瓶机系统(*****瓶)*套、灌装包装线(*****瓶)*条、*次性桶吹瓶机(**、***、***)*套、****桶/小时*次性桶灌装生产线*条、铝膜袋装水生产线*条、成品输送线*条。 | |||||||||||||||
2.3 合同估算价:*******元。 | |||||||||||||||
2.4 计划工期:** 天。 | |||||||||||||||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财政相关部门审核后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接受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贵州省·黔南州) | |||||||||||||||
7.其他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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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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