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为本公司接洽以下业务:房屋建筑、冶金、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地基与基础、土石方、金属门窗、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力、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爆破与拆除、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园林古建筑专业承包叁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压力管道、锅炉安装;承接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相关业务;建筑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的安装、维修、租赁;金属结构及非标设备安装、维修;钢材、建筑工程机械及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的销售。建筑安装工程、建筑材料检测。(以上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须持行政许可证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