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Ⅰ类、Ⅱ类、Ⅲ类医疗器械及设备销售;供应链管理;医疗设备租赁及维修;医疗器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会议展览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出国咨询和中介服务,不包含学校、幼儿园及托幼机构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等其他文化教育活动);电子产品(不含出版物)、计算机及周边设备、办公用品、消毒产品、日用品、五金制品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